内政部指出,房客申请租金补贴及每年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向财政部国税局核实提列租金支出金额抵税的同时,并不会影响房东税务负担,公益出租人享有综合所得税之减徵户数从2017年度4.7余万户,成长至2022年度已达19.5余万户。

国土署说明,针对房东端而言,依住宅法规定租金补贴不会作为税捐稽徵机关之查税依据;对于房客端,将加强宣导租屋抵税新制,以达房东享优惠、房客减负担之政策推动效益。

国土署强调,参与「公益出租人」之房东每屋每月享有1.5万元所得免税额度,超过部分可再扣除60%必要费用,且爱心房东皆经政府审核,租赁契约符合相关法规,不会有拒绝房客申报租金抵税的情形。

地政司表示,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不得记载事项第已规定,出租人不得限制房客申报租赁费用支出;同时也不能约定应由出租人负担的税赋增加时,转嫁给房客负担。

房东如有违反规定,房客可主张约定无效加以拒绝;并可向县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单位提出申诉或检举,经限期改正仍不改正,依消保法规定,最高可处50万元罚锾,并按次处罚。

此外,房客如果遇到房东以涨租、解约或变相要求房客负担税费或限制申报租赁支出抵扣所得税等不当方式衍生租约法律纠纷,可以市话或手机直拨法扶基金会「住宅租赁纠纷谘询专线」412-8518,以获得租屋法律服务支持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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