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女子与她的林姓同居人对蔡女的6岁儿子长期打骂管教,动辄以拳头、衣架殴打、拿电蚊拍电击小孩的手脚、生殖器等处,罚他站在堆迭的椅子上恐吓不准下来,结果重摔受伤,拿手铐铐住手脚、以绳子綑绑身体,罚他在阳台过夜等,造成小孩注意力不集中,有类亚斯伯格症状,经邻居报警后将蔡女、林男送办,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故意对儿童伤害罪各判刑9月。

判决指出,蔡女与6岁的亲生儿子及同居人林姓男子一同居住在台南市南区,经营手摇饮店,蔡女与林男长期对男童施以打骂教育,邻居经常听到2人对小孩的打骂声及小孩的哭叫声,直到去年7月邻居看不下去,报警将两人送办,并将小孩交由台南市社会局紧急安置。

去年4月到7月间,蔡女与林男以拳头、不求人殴打、并持电蚊拍电击男童的手部、腿部及生殖器数次,造成男童身上伤痕累累;还曾以胶带贴住男童嘴巴,不让他哭闹发出声音,并拿手铐铐住或以胶带綑绑男童的手、脚,让他无法动弹,并罚他住处阳台内过夜。

另外在去年4至6月间,手摇饮料店内后场,林男和蔡女拿铁制衣架、不求人殴打男童;去年7月11日在住处内,两人将男童矇眼,罚他半蹲站在迭高的椅子上,并恐吓男童「你不要再给我偷下来」,结果男童从迭高的椅子上摔落,造成左下眼睑、左前额、左右脸颊瘀青、腹部、背部多处撞伤、左手钝挫伤等,邻居见到男童全身是伤,看不下报警将蔡女及林男送法办,并将男童交由社会局安置。

男童经过成大心理师评估,心理师评估,有注意力不足、类亚斯伯格症;另因早期疑似被疏忽教养,有如厕困扰,有一星期不解便的情况,还有因被饿过,对食物渴求高,导致他在人际部分有退缩、警戒及不能合作;表达经验少,无法清楚聚焦陈述事件脉络。

法官判决直批,蔡女与林男以违反人道的身心凌虐手段宣泄怒气,使男童于幼小年纪即需承受每日反覆遭殴打、辱骂之身心压力,妨害他的身心健全发展,对男童的身心健康造成难以逆转之伤害,足徵蔡女与林男所造成的损害巨大,两人坦承犯行,林男并匯20万元赔偿男童,对两人均依故意对儿童伤害罪判刑9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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