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蔡姓男子前往攀岩馆运动,结果不慎从高空坠落摔在软垫上,而他的右脚瞬间插入软垫交界处,导致右膝前十字韧带断裂併半月软骨损伤,事后花了14万元治疗;蔡男质疑攀岩馆未在软垫交界处铺垫子,才导致他摔落受伤,向攀岩馆提告求偿44万元,高雄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该攀岩馆软垫符合教育部体育署规范,判蔡男诉求驳回。可上诉。

判决指出,蔡姓男子2023年6月份前往高雄市区某攀岩馆进行抱石运动,过程中不慎从高空坠落,整个人降落在软垫上,右脚则是在摔落瞬间插入软垫交界处,造成右膝前十字韧带断裂併半月软骨损伤,总共花了14万元治疗。

蔡男主张攀岩馆有过失,质疑馆方未在软垫交界处铺上垫子,才会有缝隙,而缝隙处仅用魔鬼毡固定「一踩就开脱」,无法承受强大坠落张力;另蔡男也指出现场未设有标示警语、载明紧急处理措施,入场前店员在危险说明上也快速将手持IPAD滑至最后一页要他签名即可;蔡男向攀岩馆提告求偿医药费、及精神慰抚金等共44万元。

攀岩馆方则向法官指出,抱石路线的高度为3公尺,安全护垫厚达30公分,且软垫交接处以魔鬼毡黏贴皆符合教育部体育署规范,无设备不足或缺失之处,蔡男会受伤是因为「降落姿势错误」导致;另蔡男至馆内消费当天,有告知店员「之前有玩过」,对于该场域危险性有足够认知,才签下同意书。

法官则认为,攀岩馆安全软垫从规范来看符合标准,蔡男是未依照正确姿势落地才导致受伤;另蔡男自行签下安全需知同意书,内有明载安全落地方式,消费者可自行决定是否观看;而蔡男运动开始前,攀岩馆教练也有提供基础教学指导,已告知危险义务;因此判蔡男求偿无理由,诉求驳回。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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