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日发生施工意外,60岁许姓广告公司老板下午3时许进行招牌拆除工作时,不慎从3楼高坠落,当场无生命徵象,消防人员紧急送大庆中山医院抢救。台中市劳检处指出,许男为公司老板,且雇有劳工,该灾害案非属《职安法》所称之职业灾害,台中市劳检处指出,已派员检查,并勒令停工,如查有违反《职安法》将处3万至30万罚锾。

台中市消防局下午3时13分获报,南屯区黎明路1段有救护案,年约60岁男子于高处施工中不慎坠落,当场无生命徵象,消防人员急救后送大庆中山医院救治。

据悉,受伤的许姓男子为广告公司老板,今天与一名工人前往南屯区黎明路的药局拆招牌,许男站在约3楼高的招牌钢筋上,不慎坠落在地重伤。

台中市劳检处指出,已派员检查,并勒令停工,如查有违反《职安法》将处3万至30万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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