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籍陈姓女子于2005年时与台籍简姓男子假结婚,结果面试时被识破,无法来台的陈女,向远房亲戚借用身分顺利入境,13年后她以自己的身分入境探亲,才被发现竟有2个人是同一个指纹,被高雄法院依偽造署押罪判刑2月,另宣告缓刑2年。
判决指出,大陆籍陈姓女子于2005年4月与简姓男子办理结婚登记后,同年8月以探亲名义申请来台,陈女在移民署小港机场服务站访谈时,移民官发现她是假结婚,当场拒绝她入台申请。
一心想来台的陈女,得知1名远房亲戚郑姓女子已跟台籍李姓男子结婚,并取得身分证,她竟向郑女借用身分,以团聚为由提出申请,取得入出境许可证后,以郑女名义通过查验,于2006年10月1日顺利入境台湾,但当时她也留存下指纹建檔,3个月后返回大陆。
2019年5月,陈女以自己的身分再次来台短期探亲,再次按捺指纹并建檔管理,待3个月后她准备回大陆时,这才被发现竟有2个人是同一个指纹,整起事件才曝光。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女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她冒用他人名义入境台湾,并以偽造署押方式非法入境,损害我国对于入出国管理业务的正确性,并对于国家安全及社会治安造成潜在威胁,但考量她无前科,且犯行距今已将近19年,期间并无在台犯下他案,因此依偽造署押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另宣告缓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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