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姓男子今(2025)年2月2日凌晨1时许,与前妻相约在台南市立安南医院见面拿钱,他手中拿着一把折迭刀前往,在进入医院急诊室前,被医院保全人员拦下报警,警方到场将康男带回,康男辩称刀子是用来防身分,没有伤人之意。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将他移送法院裁罚,台南地方法院简易庭认定康男有持刀作势攻击他人行为,判罚款2万元。

康男在警方侦讯时辩称,「我当时手上拿着类似瑞士刀的折迭刀,仅用于防身使用,没有人因为这把刀子受伤」等语。警方查出,当时康男因其前妻要拿钱给他,与其前妻相约见面在安南医院急诊室前见面,却因手中的折迭刀被保全拦阻报警查办。

康男在警方侦讯时坦承有携带折迭刀,警方认定该折迭刀有杀伤力,极可能在康男与其前妻见面过程中,因衝动行为造成伤害,且可能对当时在安南医院急诊室周边出入之人员有危害风险。

法官认为,康男携带的折迭刀刀刃锋利,事发地点安南医院是不特定之第三人得自由通行之场所,堪认康男确实没有正当理由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刃锋利、具有杀伤力的折迭刀,对公眾自有造成危险之虞。

法官裁定指出,警方从医院撷取的监视画面显示,康男曾有持刀作势攻击他人的行为,可认他携带刀械并无正当理由,已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有造成公眾危险之虞,实值非难,对他裁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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