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婚后不到2个月就偷吃2女,正宫小美(化名)气炸对2女提告求偿。桃园地院审结,判决其中1女须赔偿3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美主张与丈夫阿德于2024年3月11日结婚,但丈夫却于同年4月2日与阿芳(化名)上摩铁发生性行为,又于同月22日与晓萱(化名)发生性关系,2女均明知阿德为有配偶之人,仍侵害她的配偶权,让她承受极大精神痛苦,依法向2女各求偿50万元。
针对小美指控,晓萱辩称,不知道阿德已经结婚,且当天是遭对方性侵得逞;阿芳则辩称,不知阿德有家室,当天没有发生性行为,且曾签下的和解书是遭胁迫所致。
桃园地院法官勘验证据,发现晓萱部分,阿德的Instagram直到2024年6月才公开婚讯,且2人对话纪录从未提及婚姻状况,难认晓萱知情,故判晓萱免赔。
至于阿芳部分,根据2人对话纪录,阿德曾传讯「我现在在回桃园载我老婆回家」,且阿芳曾签下和解书承认发生性行为,事后还曾付款10万元,法官认定阿芳侵害小美配偶权属实,审酌后判阿芳应赔偿4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0万元,还须赔偿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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