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感情最后却在金钱与婚约争议中画下句点!男子阿国与前女友小萱(均化名)同居多年,甚至论及婚嫁,阿国不仅将薪资帐户、印章、金融卡交由小萱保管,还为筹备婚礼贷款数十万元,并赠送黄金项炼、手炼、戒指等金饰。不料,婚礼虽举办却始终未完成结婚登记,双方最终撕破脸对簿公堂。
判决书指出,阿国与小萱自2015年交往并同居,双方财务几乎完全交由女方管理,期间阿国还依女方要求,向一家银行贷款30万元、再以阿国的哥哥名义贷款50万元作为婚礼基金。其中36万元被视为聘金交付给小萱,另外,阿国也赠与多件黄金首饰。
然而婚礼后,双方却因结婚登记问题频频争吵。阿国发现帐户余额所剩无几,追问金钱流向未果,愤而提告,主张小萱不当挪用存款共19万余元,并拒办婚登,依法解除婚约,并要求返还36万元聘金与金饰,合计超过50万元。
小萱则反驳,强调两人曾共同经营小吃摊,家庭开支庞大,资金往来属于同居共财。她更指控阿国屡次出轨,才是婚事破局主因。至于36万元聘金,已全数用于支付婚礼费用,包括喜宴、婚纱、喜饼、金饰等,并未据为己有。至于金饰部分,她承认已变卖,但也曾赠送男方首饰作为回礼。
法院审酌,阿国未能证明小萱恶意挪用存款,难以认定构成不当得利,因此驳回19万余元的返还请求。至于36万元聘金,因确实用于婚礼支出,也不属于单纯赠与,不需返还。但针对订婚时赠与的金饰,既属于婚约赠与,随婚约解除应予返还。由于金饰已遭变卖,依据金价计算,判决小萱必须返还等值14万41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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