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颱风造成台湾部分地区灾情严重,交通部公路局今公布「1112凤凰颱风受灾民眾公路监理业务权益照顾措施」,车辆报废、定检等业务可展延至明年5月底,另车辆受损须报废者,汽燃费计徵至灾损前一日止。

公路局今表示,为照顾灾区民眾权益,祭出凤凰颱风受灾民眾公路监理业务权益照顾措施,受灾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长、警察局、派出所、乡镇市区公所或相关机关出具之证明,相关包含「补发汽机车驾照、行车执照、牌照登记书」、「办理车辆报废、缴注销、停驶及号牌遗失或损坏」、「车辆定期检验」、「交通违规罚锾缴纳、裁罚及汽车燃料使用费缴纳」、「职业驾驶执照审验」等监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15年5月31日前向公路监理机关申办。

公路局表示,另因颱风致车辆受损需办理报废、缴注销、停驶者,汽车燃料使用费计徵至灾损前一日止;办理汽车修护者,凭汽车修理厂开具之证明文件,按修车日数减免之,请民眾于115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公路局提醒,如有受灾车辆所有人死亡,亲属办理车辆继承过户或报废、缴注销牌照者,交通违规案件免罚及积欠汽车燃料使用费免缴,办理汽机车继承过户者免徵该项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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