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中国造船暨轮机工程师学会的2024「特色船舶奖」殊荣的「望安之星」交通船,前(112)年首航后就断航,然后船只放到烂,直到代理乡长上任整修才復航。监察院日前认澎湖县望安乡公所于「望安之星」新造交通船首航前夕处理委托营运厂商解约不当,致首航即断航,交船至开始营运延宕2年6个月,并耗费公帑修缮,均核有违失,通过纠正。
总吨位为99吨的「望安之星」,总长27.12公尺、船宽5.84公尺,船模深2.25公尺,吃水深度1.90公尺,最大船速可达21节,巡航船速16节,可承载旅客99人,载重32吨,号称是一艘安全实用的客货两用船,但前年2月23日从马公南海码头搭载澎湖县府会双首长首航到望安后就断航。
直到去年底,望安乡长许贤德涉贪遭羁押,代理乡长职务的澎县府参议洪栋霖指示签办上架维修,并进行主机调校后才修復,后续却又因招租营运不顺,直到今年8月25日才恢復航行营运。
监察院新闻稿指出,「望安之星」竣工验收合格后于112年2月23日办理交船及首航仪式,因公所与委托营运厂商提前解约不当,解约后亦无相关配套措施,维护保养管理不力致船舶受损,復因招租营运不顺等问题,延宕2年6个月余至114年8月25日方復航营运,执行效率不彰,均核有违失。
所以监察院交通及採购委员会审议通过监察委员王幼玲、苏丽琼提案,并提出2点意见,纠正澎湖县望安乡公所,移送澎湖县政府督饬望安乡公所确实检讨改善。
王幼玲和苏丽琼2监委表示,澎湖县政府与望安乡公所均为地方制度法规定之地方自治团体,依法办理辖管自治事项。针对「望安之星」迟未营运问题,县府表示已办理5次督导会议,但难有置喙余地,纵有尊重地方自治权限之必要,然县府仍负有提升离岛居民交通权益、品质与航行安全之职责,县府与公所间允宜加强双方之沟通协调与联繫合作,善尽上级机关监督管理职责,发挥财物效能,促进县民行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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