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未加职灾保险发生意外领更多?先前有某名劳工兼差从事自营作业,未料发生意外,家属依法可以申请的总金额却比透过参加职灾保险的劳工还多,劳动部近日预告修正相关办法,明定未加保劳工仅能就死亡补助及失能补助等,与劳保相关给付择一请领。

日前有某名具有本业的劳工下班后从事如外送等自营作业,并未自行透过职灾保险特别加保,未料发生职业灾害死亡,家属因而先请领未加保的45个月最低工资的死亡补助后(今年为128万6550元)后,再申请35个月的劳保死亡给付(最低工资族为100万650元),合计数额甚至超过以最低工资特别加保职保劳工的死亡给付。

劳动部职安署组长林秋妙表示,劳保局近日遇到类似个案,如果未加入职灾保险劳工可以併领劳工保险给付,将导致未加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劳工给付总金额,恐怕会优于依法加保劳工,反而让劳工参加劳工职业灾害保险意愿降低,因此才会预告修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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