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发生性关系的搜寻结果,共714笔
74岁宏仁集团总裁王文洋因私人问题惹纠纷,被对方提起民事诉讼求偿10亿元,台北地院认定提告的女方没有举证证明,判决判女方败诉,可上诉。
桃园一名人妻娜娜(化名)与丈夫结婚18年,原本婚姻看似稳定,未料去年竟有陌生女子爆料「下班都去A7找人约炮」、「与黑人朋友玩3P」等惊人讯息,还附上「我解锁外籍」、「来自象牙海岸」等不雅对话与裸照,丈夫震惊不已,崩溃向娜娜求偿30万元。而娜娜却辩称遭诈骗集团陷害,但法官认为相关证据足以认定其行为侵害配偶权,判她须赔偿20万元精神慰抚金,全案可上诉
王室内部人士透露,若哈利王子最终失去头衔,重演安德鲁王子被剥夺爵位的命运,他们「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
新竹一名人妻阿芳(化名),惊觉丈夫阿强(化名)竟将小三小雪(化名)带回两人芎林住处的房间内翻云覆雨,她躲在楼梯间录下呻吟、喘息及「你好强」等暧昧对话成为铁证,气得对两人提告求偿百万。然而,新竹地院审理后,案情出现转折,虽然认定人夫偷吃属实,但因无法证明小雪「知情人夫身分」,且部分证据已逾时效,最终仅判决人夫阿强需赔偿阿芳10万元,小雪则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社会风气日益开放,加上网路普及,性成瘾问题逐渐引起关注。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林森中医昆明院区心身医学科主治医师苏璇允表示,民眾可能因压力、孤单、渴望亲密感或寻求刺激等原因,在性行为上失去控制感,不仅会影响伴侣关系,也可能带来经济负担,进一步造成体力下降、工作或学业专注力不足,甚至长期陷入与性相关的思考模式,影响生活品质。
新北市一名刚满14岁的少女在与男友交往期间,与对方在其住处发生性行为,全案经士林地院审理后,日前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处被告6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婚姻破碎的真相,藏在一串暧昧讯息里。男子阿国与妻子小萱(均化名)结婚7年,不料,他却在小萱手机里,意外揭开她与男同事阿华(化名)的不伦关系。两人不仅在脸书Messenger传送挑逗讯息,甚至坦承「多次性行为」,让阿国心碎提告求偿。法官审理后认定,小萱确实与阿华发生婚外情,判她须赔偿精神慰抚金30万元。
「台湾第一女优」吴梦梦,除了积极拓展台湾成人事业,也会在社群传递性知识,总掀起广大网友热议,近来则是分享过往晕船经歷,自己当时不仅主动提议包办旅馆开房间的钱,还匯钱给对方支付跟心仪女生的约会费用,直到亲眼见到对方收到的暧昧简讯后,才狠下心来斩断关系。
新北一名人夫阿强(化名)与香港籍妻子小雪(化名)结婚后,却发现妻子行为日益异常,行踪成谜。他深入追查后,惊觉小雪竟与男子阿勇(化名)发展婚外情,两人不仅多次出游、搂抱亲吻,阿勇更登堂入室,在阿强与妻子的爱巢内过夜。更让阿强崩溃的是,他在妻子手机内发现一份名为「老公-情夫比较表」的备忘录,其中在「情夫」的嗜好栏竟直白记载「做爱」二字,让他身心受创,愤而向两人提告求偿300万元。桃园地院审结,认定两人交往行为已严重侵害配偶权,判决小雪、阿勇应连带赔偿45万元。可上诉。
台南一名人妻阿芳(化名)发现丈夫阿强(化名)行为诡异,怀疑他出轨,但苦无证据。没想到「助攻」竟来自小三的丈夫!小三柔柔(化名)的丈夫阿勇(化名),因怀疑妻子外遇,竟偷偷翻阅其手机,发现妻子与阿芳的丈夫阿强有大量咸湿对话,内容不仅互称「北鼻」、「宝贝」,还露骨讨论床事,甚至提及「床单湿一滩」、「流白色液体」等细节,显已多次发生性关系。阿勇将对话录影存证后自首,而阿芳则拿着这些「铁证」向柔柔提告求偿。台南地院审理后,认定柔柔侵害配偶权属实,判她应赔偿阿芳20万元。可上诉。
新竹一名人夫阿强(化名),因意外发现妻子阿芳(化名)与男同事阿勇(化名)在通讯软体上的咸湿对话,内容包括「明天打3炮」、「坐你身上」等露骨字眼,甚至提及在多种场所发生性关系,让他绿光罩顶、精神崩溃。阿强一状告上法院向妻子求偿40万元。新竹地院审结,认定阿芳确实侵害配偶权,判她应赔偿丈夫30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北一名工程师阿强(化名),与妻子小美(化名)结婚多年并育有2子,没想到婚姻却因男同事阿勇(化名)介入而破裂。阿强发现妻子与阿勇不仅在捷运月台公然牵手、拥抱、亲吻,甚至还去摩铁开房间,他气得对阿勇提告求偿6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阿勇确实侵害配偶权,但考量阿强男已从前妻那里拿到一辆VOLVO汽车作为赔偿,最终判阿勇仅须赔偿10万元。全案可上诉。
已婚超过20年的邱男偶然在太太手机发现出轨对话纪录,内容竟包含咸湿露骨的电爱对话纪录,当时正逢小孩准备大考,邱男隐忍未揭发,直到小孩考完试,邱男跟太太摊牌,太太坦承确实与同事交往中,两人当年底离婚,邱男将偷情男女告上法院,求偿240万元。
一桩婚外情引爆的诉讼,让一段医师夫妻的婚姻正式走入尽头。男方阿国指控前妻小萱与男同事阿华(均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发生性行为,甚至诞下一名男婴,愤而提告求偿。法院近日判决出炉,认定小萱确实再度侵害阿国的配偶身分法益,判须赔偿精神慰抚金 40 万元。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因不满多年好友李姓男子曾与其前女友独处,又发现他与现任女友外出散心,怀疑李男让自己连续被绿,愤而持球棒砸毁对方汽车,当晚再传语音与文字讯息呛声:「现在出来不然我车撞进去」。李男担心安危报警处理,王男事后遭依毁损及恐吓罪起诉,高雄地方法院判处拘役8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林姓高中生与未满16岁的小女友小美(化名)发生两次性关系,因小美怀孕东窗事发,遭女方家长提告,新竹地院依犯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6月。此外,检察官调查时也发现林男疑有要求小美传送下体裸照供观赏,遭到林男否认,新竹地院法官认为此部分罪证不足判无罪。
男子阿国控诉妻子小萱与宫庙主委阿华(均化名)过从甚密,甚至在白天一同进入一间汽车旅馆独处近三小时,行径早已逾越「普通朋友」的界线。他愤而提告,要求阿华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法院判决出炉,认定阿华确有侵害配偶权,并且情节重大,判决阿华须赔偿45万元。
一名书画老师阿国,多次带女学生小美回家中学习书法,长时间相处下竟产生恋情,多次利用妻子不在家时上课时,在家中发生性关系。但妻子打扫时发现,垃圾桶内竟有使用过的保险套,逼问阿国才知道小三竟是女学生,经提告求偿,阿国及女学生被判赔偿10万元。
高雄市一名前黄姓男教师,惊爆与曾指导过的国中女学生发展不伦恋,在女学生年仅14、15岁就读高中期间,于车内、摩铁等地发生8次性关系。东窗发后,黄师虽曾向少女父母下跪道歉求饶,企图保住教职,但全案经高雄地院审理,法官不採信其辩词,依8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罪,各判刑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4月。可上诉。
云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与妻子小美(化名)结婚多年,育有3名子女,婚姻原本美满。然而,小美去年9月惊觉丈夫行为异常,查看手机后当场心碎,发现丈夫竟与一名从事殡葬业的女子阿芳(化名)发展婚外情,两人不仅多次出游、接吻,还以「老公、老婆」相称,对话充满咸湿露骨内容。小美一状告上法院,向阿芳求偿60万元。云林地院审理后,认定阿芳确实侵害配偶权,判处应赔偿27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