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同、新大同表示早已表明會依主管機關認定及法院裁判來認定股東權,支持並接受金管會查處結果,也會將違法陸資持有的5.87%股東權予以剔除,依法不計入大同公司發行股份,也無出席權及表決權。

大同表示,金管會13日發布是新加坡FINI陸資,大同期盼金管會繼續加緊努力查核,因為隱藏在大陸的非法FINI帳戶還有七個在香港的帳戶,有待金管會調查,以免大同蒙受不可回復的損害。大同指出,6月30日股東會時,這些隱藏的FINI帳戶與其他國內一致行動者已提名十名董事候選人,競逐九席董事,但皆未依企業併購法提出申報;大同依法主張且認定其無表決權,主管機構卻認為大同違法、侵害股東權益。現在其中一帳戶已被證實為陸資,大同懇請金管會依法行政,同時要求大同相關股東須依企併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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