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司法關說案,10年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他兒子肇事逃逸案向高院承審法官關說,讓兒子從一審判刑6月,逆轉改判無罪確定,檢方聲請再審獲高院裁准,蕭不服提告,最高法院認定該案判決受關說汙染,駁回抗告、准予再審,無罪判決恐將逆轉。

2008年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涉肇事逃逸案件,經基隆地檢署起訴後,基隆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並應支付3萬元給公庫,蕭提上訴後,高院改判無罪,檢方也未上訴,全案因此無罪確定。

事後卻爆發法官關說醜聞,公懲會審理後認定,承審肇逃案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確有接受蕭仰歸關說,並為其向另一法官高玉舜關說要為蕭仰歸之子拼無罪判決,公懲會因而議決高明哲遭懲戒降2級改敘。

高檢署認為,高院合議庭採3人合議制,審判長高明哲之判決意思決定既已遭汙染,形成2人為判決,自對判決結果有影響,罕見提起對被告不利益的聲請再審。

高院認為,原確定判決係採3人合議制,在不同意見1比1的情況下,審判長高明哲對判決結果有關鍵之決定權,高明哲在評議前既接受蕭仰歸關說,並為蕭仰歸向高玉舜關說,足以影響原確定判決無罪之結果,裁准再審,蕭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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