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在香港神秘失蹤的大陸富商、有「中國摩根」之稱的「明天系」掌門人肖建華及職掌的明天控股,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與行賄等多項罪名,於7月4日在上海受審。今(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肖建華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罰款650萬元(人民幣.下同),明天控股則被罰款550.3億元。

根據香港01報導,對明天控股和肖建華在犯罪中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上海一中院表示,經審理查明:被告明天控股於1999年注冊成立,被告人肖建華為明天控股的實際控制人。從2004年起,明天控股、肖建華違反大陸金融管理法律和監管規定,採分散股權、層層控股、隱名控股等手段,實際控制新時代信託、天安財產保險、天安(貴州省)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包商銀行、華夏人壽保險、天安人壽保險、易安財產保險等多間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平台。

之後在2010至2017年間,進行包含違法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共計3116億元;擅自運用客戶資金及受託財產1486億元;違法運用資金共計1909多億元等多項犯罪行為。

此外,2001年至2021年,明天控股、肖建華為逃避金融監管及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另案處理)行賄股份、房產、現金等財物,共計折合約6.8億元。

上海一中院表示,明天控股將上述犯罪違法所得主要用於收購金融機構、證券交易、海外投資等。案發後,明天控股及肖建華通過變賣資產、境外資金回流等方式,歸還部分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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