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侯姓男子今年7月15日晚為了迎接「展東義壇進香團」,北上參訪十八王公廟,在附近產業道路燃放5箱排炮、10箱煙花,四散的火星意外點燃路旁枯葉,導致火燒山蔓延4小時才告撲滅,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侯男。
起訴指出,侯男案發前一天,上網購得大量升空型煙火及排炮,還為此專程從新北市開車南下雲林取貨,最後將煙火放在十八王公廟旁。
15日晚間6時許,屏東進香團抵達,侯立刻以瓦斯噴槍,陸續點燃放在產業道路旁已佈置好的煙火,但火星散落在附近的枯葉叢中,約2分鐘後便竄出雄雄大火,火勢並一路延燒,警消獲報後前往灌救,前後花了4小時才撲滅。
警消事後根據監視器及宮廟人員訪談,鎖定大量購買煙火燃放的侯男涉嫌,侯應訊時,坦承放煙火不久後,就跟其他人看到山坡上竄出火勢,後來看到消防車趕來,他不確定是不是自己造成,在晚間10時開車離開。
檢方認定侯為參與宮廟迎神活動,燃放煙火時未注意場地釀災,日前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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