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壽山驚傳藏敖攻擊登山客事件,9日一名登山客從龍泉寺登山口旁起登時,被一隻疑似當地住戶飼養的藏敖無預警撲倒攻擊,膝蓋當場濺血、腿部嚴重擦傷,山友指證該犬是登山口住戶所飼養,但高雄市動保處事派員初查,表示查不出飼主,後續是否開罰,仍待深入調查。
「有人養的狗跑出來攻擊山友!」《柴山志工奉茶隊》臉書社團有網友發文,一隻外表乾淨、黑色的藏敖出現在龍泉寺登山口階梯,一名登山客莫名遭到攻擊,膝蓋不但有明顯外傷、流血,還出現大片瘀青紅腫。貼文的網友還爆料,另一名在旁協助報案的民眾,打電話同時也遭該犬撲倒攻擊,現場山友嚇得紛紛躲避、不敢靠近。
PO文網友還爆料,一名婦人上山也被牠攻擊,屁股褲子都被咬破。有山友留言直指、就是「登山口住家養的藏獒」,但高雄市動保處事後緊急派員前往調查,初步判定查無狗主人,還在PO文下方留言「昨天我們同仁現場稽查與查訪一直無法得知是哪戶人家,能否提供相關資料,以共同維護國家公園內淺山安全」,事後還稱那隻狗「是羅威納,不是藏敖」,引發山友不滿,強調「有狗鍊、聽旁邊商家說是附近鄰居的」。
依動保法第20條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具攻擊性之寵物」依農委部公告,目前有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及與上述犬隻混血之犬隻。
依法上述種類犬隻出入公共場所,需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否則可依動保法第29條規定處飼主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動保處11日說,雖然尚未接獲民眾通報,但已掌握情形並啟動調查程序,正在尋找這隻藏獒的飼主。依動保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違者將依動保法第31條第1項第9款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也指出,將把這隻藏獒列為具有攻擊性的犬隻,後續若再違反,將依動保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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