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玩水秘境武荖坑風景區,日前有網友發現溪床上有多隻烏龜奄奄一息樣,怒批「哪個放生團體!這不是在積陰德,是在造孽」,甚至有幾隻卡在石頭縫上動彈不得;另1名70歲老翁也表示在那撿拾了2千隻烏龜去山下野放。縣府農業處指出,斑龜屬一般類野生動物,民眾隨意放生,最高可處250萬元罰緩。
該網友將溪床上的烏龜拍照PO上網,怒批「哪個放生團體啊!這不是在積陰德,是在造孽」,指這些河龜抓來深山溪裡放,水又冷又急,還有很多卡在石頭縫動彈不得,每一隻都無精打采奄奄一息,且已死亡多隻了,直喊「真是阿彌陀佛」;更有網友說,「亂野放會嚴重影響生態」。
另1名老翁表示,過年時上山去尋找遺失的錢包,怎料,竟看到多隻被放生的烏龜,看起來相當虛弱,趕緊拿起麻布袋拯救牠們,將牠們移至山下野放,他說從農曆初一撿到初五,撿了2千隻的烏龜了。
極地救援聯盟的顏先生指出,蠻常跟朋友去武荖坑山上踏青,從來沒發現這麼多烏龜,而且那裡的水質開始有一些泡泡,石頭上的水藻類也比以往多,可以判斷出是水中大量烏龜死掉,才造成優養化,當然不確定有沒有直接影響;至於對生態有什麼大影響,屬於較專業領域,無法回答。
縣府農業處畜產科表示,接獲民眾通報後,即前往撿拾烏龜的民眾家中,將32隻斑龜帶回動植物防疫所檢查,其中11隻健康無虞,會找適合地點野放,剩餘21隻需要做治療與照顧,等恢復健康再進行野放。
畜產科補充說明,隨意放生的民眾恐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第5條第3項規定,棄養動物,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或是違反第32條規定,野生動物經飼養者,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釋放其致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違反處5萬元以上25萬元罰鍰;致有破壞生態之虞,得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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