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去年上路,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增加記點項目,讓相關案件量暴增,除了引起職業駕駛不滿,也造成警察機關執法量能的負擔。有民眾指出日本有針對違規開單的工作,好奇台灣為何不跟進,不過其實台灣早就有類似的工作,且還曾1年開出3億元的舉發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後,讓職業駕駛叫苦連天,雖然路權團體持續爭取,但行政院會今(7)日修正相關條例,1200元以下罰鍰的微罪不記點、不能檢舉,逕行舉發(科技執法、民眾檢舉)也不記點。
鄉民「c90051kevin」今日在PTT八卦板表示,民眾檢舉範圍大幅縮減,打110報警處理違停又累死警察,政府為何不學日本聘用開單員(駐車監視員)賦予公權力,不只可以增加歲收,讓員警專心處理其他事務,還能減少違停。
其實,類似工作台灣已行之有年,並稱之為「交通助理員」。維基百科資料顯示,2005年時,台北市的150位交通助理員,在1年內就開出3億元的舉發單;到2013年時,台北市已有170位交通助理員,台中也有53人,因為開出的違規單比警察還要多,曾引起不小的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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