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女子3年前受託照顧一名出生未滿3個月的男童,她獨留男童在主臥室內以月亮枕包覆,致男童面部朝下成趴睡窒息死亡,最高法院考量許女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7月定讞,她須入獄服刑。
新竹市許女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之專業保母,經許可以受托照顧、保育幼兒並收取報酬為業,2021年11月24日她受委託照顧剛男童時,在安撫男童入睡後,以月亮枕包覆男童之方式,使男童睡在主臥室之成人彈簧床墊上。
許女獨留男童於主臥室內,嗣男童因扭動身體致面部朝下成趴睡,進而口鼻部壓迫引起窒息現象,她發現男童成趴睡而無呼吸,旋即聯繫救護人員將男童送醫,同年12月28日男童因休克時間過長造成缺氧性腦病變,併發中樞神經系統與呼吸器官衰竭而死亡。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將許女判刑7月,她上訴請宣告緩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她雖屬過失犯罪,然其違反注意義務,造成男童亦死亡,且 迄未與死者父親達成和解,對方亦表明並無原諒,自不宜緩刑宣告,仍判刑7月,她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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