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遭控使用過期食材,目前已受理18件消費申訴案,其中有5人自述腹瀉、身體不適等症狀,台中市府已勒令停業並裁罰144萬元,衛生局則限期業者補件說明,由於全案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檢方已列「他」字案偵辦。

去年9月開幕、標榜日式頂級燒肉「和牛EMPEROR」,本月14日遭前員工爆料使用過期和牛肉,台中市食安處到場稽查,發現包括牛肉及豆瓣醬、高湯、冷麵、濃縮飲品等,共12項食材全都過期。

台中市府已勒令停業並裁罰144萬元,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目前已受理18件消費申訴案,其中有5人自述腹瀉、身體不適等症狀,消保官與業者溝通,業者自認沒有錯,暫無考慮賠償,市府將開罰、要求繳納罰鍰,若未如期繳納將送行政執行。

台中地檢署表示,業者已立「他」字案,以食安法偵辦中,也將針對業者是否涉及公共危害、過期食材是否有改標等偽造文書刑責追查。

#食安法 #和牛EMPEROR #他字案 #食材過期 #中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