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海地產集團」涉嫌以投資泰國湄南灣景酒店會所為名,謊稱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的4%至6.5%不等報酬,2年吸金逾5.4億元,集團董事長李陳妙音與丈夫李長安因在2019年11月就落跑至泰國遭通緝,調查局將2人列為「外逃通緝要犯」並懸賞百萬獎金緝拿。經調查局與泰國合作下,逮捕李陳妙音,預計今(9日)下午遣返抵台。

檢調調查,劉威廷與綽號「富哥」的李進倫2013年6月在台北設立「台灣藍海公司」,李陳妙音、李長安夫婦2015年間邀李進倫、劉威廷共同投資位於泰國曼谷的湄南灣景酒店會所,雙方議定,李陳妙音夫婦在泰國成立泰國藍海公司,持股51%擔任集團董事長,臺灣藍海公司出資泰銖5000萬元、李、劉各持股24%、25%,並擔任公司董事。

李、劉自2016年10月起以「藍海集團」名義,利用網路文宣,在台北、高雄等地舉辦說明會、餐會,組團到泰國曼谷現地考察,或以業務員銷售等方式,推廣「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HVR)投資專案」。

集團聲稱,民眾投資100萬泰銖,可向泰國藍海公司租賃湄南灣會所一個單位的房屋,再將房屋委由泰國當地飯店經營業者代管,投資期間分為6年期或12年期,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4%至6.5%不等報酬,期滿可還本。

但藍海僅給付投資人第1年利息,即無力支付,被害民眾向檢調檢舉,檢調估計藍海集團自2016年10月至107年10月間,共計招攬88人投資,吸金6億800萬元泰銖,折合新台幣5億4000多萬元。高雄地院已在今年10月依《銀行法》判李進倫、劉威廷徒刑12年、10年6月。

但高雄地檢署發現,藍海集團董事長李陳妙音及丈夫李長安,早於2019年11月28日即出境潛逃至泰國,檢方在2021年4月29日對2人發布通緝,2人因涉犯7年以上徒刑之罪,通緝時效為20年,另加計3分之一,估算2人通緝時效至2043年為止。

據了解,調查局透過泰國司法單位協助,日前合作逮捕李陳妙音,並預計在今日遣返回台,將在下午抵達桃園機場,調查局人員將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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