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察官起訴台南光電弊案後,又因為光電案廠施工時造成周遭環境、居民影響;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賴惠員、蔡易餘今(7日)召開記者會,提出三大訴求,希望不只防弊同時能去汙,重拾再生能源名聲。
郭國文提到,請能源署、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公開設立條件,例如:什麼樣的土地符合設置標準;台電躉購綠電前,應確保周遭環境監測數據符合環境評估要求,超出者可退回環境審查委員會。若後續電廠出現違規情事,台電則應停止購買;另外,在取得電業執照前,若遭退回環境審查委員會,銀行得以停止撥款,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遭撤銷籌設許可,銀行得以收回款項。
郭國文指出,根據「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檢調的實務經驗,由於政府在綠能政策上的遊戲規則不明確,導致行政單位裁量權大,因此外力有介入的空間。郭國文舉例說,目前規定2公頃以下的土地,全由地方政府審查,毫無規範可言,到底什麼標準可以設置,不只業者不知道,恐怕連主管機關都不知道。
郭國文呼籲,明確要求主管機關制訂遊戲規則,讓審查公開透明,才能避免大家都靠走後門設置光電。同時,郭指出,目前有許多地方政府不願承擔能源轉型的責任下,導致台南扛下重責,若有明確的遊戲規則,不只能防弊,同時也避免地方政府「杯葛」再生能源發展。
另外,在郭國文推動下,經濟部設置「環境生態數據平台」,他認為,既然現在已有官方的檢測標準,就應該加以運用,因此業者取得電業執照之前,應該先確保環境監測值符合標準,電業執照是台電躉購綠電的必要條件,因此這個訴求就是增設「違規者拒買」。
由於業者在取得籌設許可,也就是設置電廠第一部後就可以向銀行申貸,但為了避免資金流向不肖業者,郭國文提出,若在取得電業執照前,遭退回環境審查委員會,銀行應該握有停止撥款的權力;後續若環境審查委員會不通過,撤銷許可,形同失去貸款基礎,銀行應該可以收回款項。
蔡易餘表示,嘉義布袋、東石、義竹也是漁電共生的先行區,但有不肖廠商為了規避光電板覆蓋率在40%以下的限制,私自挪動魚塭設計而涉及到土方挖填,使不肖業者藉機回填營建廢棄物、事業廢棄物至漁塭土地,凸顯主管機關的把關不足。
對於三大訴求,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李君禮表示認同,更強調良性設計才能加速推動,並允諾環境生態數據平台或擴大辦理,並加強追蹤管考的機制。至於遊戲規則的部分,能源署會將相關規範公告,讓業者與大眾都能查詢。
農業部永續司副司長王玉真也強調,非常認同三招去汙防弊措施,並表示農業部一向以「農業為本,綠能加值」,因此將修法增訂「終止躉購」條款,面對沒有耕作、養殖事實的用地,將廢止執照。環境部環保司簡任技正呂雅雯也說,目前正在蒐集各地意見,預計將修法補上述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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