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大漢技術學院董事會2月宣布學校欲停招、停辦,該學校師生及高教工會24日指控,校方片面解除工會幹部王世宗的學務長職務,已明顯打壓工會活動,並前往勞動部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勞動部回應,將由裁決委員會審理,如果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將裁處雇主。
花蓮大漢技術學院宣布停辦,部分校內師生加入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高教工會今天表示,王世宗的學務長任期到2025年7月,校方卻突然在今年5月,片面解除王的學務長職務。
按照該校組織章程,學務長是校務會議的當然委員。王世宗說,因為他同時也是工會幹部,會為了維護師生及工會權益,在校務會議針對針對學校不當行為提出意見,學校因此剝奪他的校務會議委員資格,也不願意尊重教師組成工會的權利。
高教工會強調,王世宗從未提出過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同意,更在與校方的line對話中明確表達該人事異動的適法性問題,學校卻不願意聽取意見,更公然說謊混淆視聽,證明校方為了違法停辦不擇手段的心態。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張鑫隆則指出,學校停辦計畫對於全體教職員及學生有重大影響,校方有義務與師生進行協商,工會4月提出團體協約協商的要求,校方卻多次拖延,沒有在60日內提出對應方案並進行協商,已違反《團體協約法》,片面解除工會幹部的學務長職務,則違反《工會法》。
勞動部表示,裁決申請案將由裁決委員會審理,如果認定雇主違反《工會法》第35條或《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勞動部將裁處雇主。
勞動部呼籲,學校應尊重工會幹部依法行使職權保障會員權益,不應對工會幹部不利益對待,也不應該對工會有不當影響。在調整員工權益相關重大決策時,應善盡與工會誠信協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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