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黎姓男子去年5月與鄰居發生糾紛,手持塑膠條衝去鄰居家辱罵「幹你娘機掰」,獲報的兩名員警上前攔阻,此舉激怒黎男,不僅用身體衝撞兩名員警,還恐嚇兩人:「巡邏看到你們就殺,炸你們新埔分局。」遭提告妨害公務,一審遭判有期徒刑4個月,黎男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改判3個月。
黎男去年5月3日傍晚與鄰居發生糾紛,關西分駐所范姓、王姓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獲報立即前往處理,勸阻黎男行動,但黎男竟持塑膠條衝向鄰居家理論,並朝向鄰居辱罵:「幹你娘機掰!」兩名員警見狀立即制止黎男。
行動受阻的黎男瞬間被激怒,以身體當場衝撞兩名員警,並持塑膠條作勢攻擊,朝兩人辱罵:「幹你娘、操你媽機掰」、「你們以後巡邏不要被我看到,就像台南那個一樣,我就躲在暗巷裡面,看到你們就殺」。
兩名員警見黎男言行舉止失控,經口頭制止不聽,使用辣椒水制止後所為,黎男依然破口大罵:「整我,我就殺著去,炸彈我就一直放一直放。逼我?以為我忘記了嗎?炸彈我還會再做喔!第一個就炸你們新埔分局,幹,幹你娘!」
黎男被逮後,矢口否認有何妨害公務執行、侮辱公務員、恐嚇犯行,辯稱沒有針對警察,是警察用言語刺激他並噴辣椒水,當時喝醉在講氣話,一時情緒失控,希望法官判輕一點,給他緩刑機會。
新竹地院法官一審簡易判處黎男妨害公務執行,累犯,處有期徒刑4個月,黎男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黎男上訴無理由,但原判決並未記載黎男構成累犯事實,認為黎男是累犯並加重其刑有違誤,因此改判有期徒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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