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蘭潭水庫今(19)日上午6點多有1名年約7旬男子載浮載沉,消防局接獲通報有人疑似溺水,趕到現場卻是男子在晨泳,消防人員欲遞浮標給他,他堅持泳渡蘭潭,在湖中追逐,消防員陪游約1小時男子才上岸。

自來水公司第五區處副處長蕭博元表示,依《水利法》第93-3條違反水庫主管或管理機關公告許可之遊憩範圍、活動項目或行為等相關規範,可裁罰2500元至5萬元,該名男子的行為若經警方調查涉及違規,則由水利署依法裁罰。

警方指出,該男子自陳天氣太熱,就到蘭潭運動,會將此案交由水利署依法處理。

蘭潭是民生用水,以前也曾有男子在蘭潭游泳屢勸不聽,後來遭警方取締,依水利法交由水利署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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