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一名林姓男科大生向盧姓學姐二度告白被拒,持美工刀砍殺頸部等處洩恨,橋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曾看過身心科,撤銷改判徒刑5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2022年5月4日晚間,林姓學生透過邱姓友人約學姐盧女見面欲告白遭拒後,又在隔天凌晨,再度請邱幫忙,盧女與黃姓女同學一同前往學校宿舍操場與對方見面時,林再度告白被拒。
林因而懷恨在心,先行返回男生宿舍,擅自取走舍監室內刀刃鋒利的美工刀,隨即陪同行經男宿舍的盧女等3人,共同往女生宿舍方向前進,卻在途中涉嫌持刀朝盧女頸部等多處猛力揮割。
邱男見狀急忙制止林,黃女則攙扶盧女離開現場並立即報案,警方抵達現場緊急將她送醫急救,始倖免於死。
一審橋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林有期徒刑5年8月,他不服上訴,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也上訴。高雄高分院仍認定林觸犯殺人未遂罪,但審酌他曾有身心障礙疾病,撤銷改判5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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