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小萱指控丈夫阿國(均化名),雙方在1977年結婚,不料,10年多前,卻發現阿國有了外遇,還因此經常夜不歸營,後來甚至更是離家未歸,背棄家庭於不顧,離家迄今已達10年之久。不滿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小萱憤而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與阿國所生的兒子到庭證稱,父親外遇後,一開是家裡與外遇對象住處兩邊跑,但住家裡的時候,常會因情緒不佳就與母親吵架,甚至還曾拉著母親要去輕生。
約於10年前,父親跟她的弟媳發生衝突,弟弟就跟父親攤牌外遇一事,父親就說要離開,他當時有勸父親好好解決,但父親堅持要走,並在離開約1個月後,要他幫忙把行李送去住處,父親之後就失去聯繫。
直到前年父親突然打電話給他,說想搬來跟他同住,因為他的太太不贊成,而且他認為父親傷害母親甚深,所以就沒有同意。而去年外婆過世時,他跟母親都有嘗試聯絡父親,但父親卻均無回應。而阿國經法院合法通知,卻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陳述。
法官審酌,阿國大約是在2014年間離家迄今未返,期間未告知小萱他的行蹤,並且難以聯繫,雙方自此分居達10年之久,長期以來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日前依法宣判,小萱依法請求判決離婚,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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