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友百貨集團埔里農莊因在南投縣一處區域違法濫墾遭南投縣政府開罰190萬,監督施政聯盟等環團23日指控,根據業者提交的一新旅館開發案環評書件,擬變更8.72公頃山坡保育區,且多處違反《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及水保水利相關法規,更疑似以「零排放」作為掩飾,排廢水至台灣白魚棲地、汙染農業灌溉水,要求南投縣政府退件。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開發單位抽取地下水,至今未依《水利法》變更水權,且抽取地下水也需依照《開發行為環評作業準則》規定調查地下水位、水質及提出有效防止地下水汙染及地盤下陷措施,環評書內卻沒有相關資料。

陳椒華也提到,該案位於山坡地保育地,挖填土方量龐大,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應提出挖填土方範圍圖,並在適當比例尺圖件標明分布、數量或數據量化敘述。另外,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規定,也應提出部分水土保持計畫,提交的環評書件卻沒有可判讀的資料,諸多不符規定之處,南投縣政府應該退件。

守護台灣白魚永續棲地自救會發言人、南投縣一新里長林宥岑則直言,開發單位玩二面手法,宣稱「零排放」卻在環評書件登載汙水處理後排入側溝,意即排入農業灌溉使用的史港溪圳,該案排放廢水應檢測《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規定的導電度及氨氮等,開發單位卻只寫「符合放流水標準」,營運後水質監測,也拿掉導電度、氨氮及總有機碳項目,刻意迴避農業灌溉用水標準,南投縣政府應退件。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指出,該案未設汙水處理廠,且採用的污水處理方式,難以有效處理糞尿排泄,加上大量使用清潔劑,將汙染灌溉渠道、造成河川優養化、危及臺灣白魚生態。

她強調,該案地下用水、汙水排放與挖填土方等資料都未符合相關規定製作,南投縣政府依然通過審查、上傳,有圖利開發單位之嫌,應先退件,不應逕行環評審查。

環境部回應,依照《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規定,該案提交的環評書件應由南投縣政府審查,確認提交內容符合規定,後續再交給環委審查,環境部後續會發文督導南投縣政府依照法規辦理、檢核該案環評書件內容是否符合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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