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油氣洩漏至大氣將產生臭氧,為了避免此問題,環境部23日預告「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新增納管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以避免油氣洩漏,並加嚴油槍回收油氣功能檢測方式,預計今年年底前實施。
環境部大氣司長張順欽說明,加油站油槍回收油氣後送入回收設施處理,旨在避免油氣逸散至大氣,進一步生成臭氧,由於近年來臭氧已成為台灣主要空氣汙染指標物種,並改善臭氧問題,草案新增納管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監測儀表及真空壓力調節閥,並由各地方環保局稽查,確認油氣是否確實回收,如果發現洩漏,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視情況裁罰10萬至2000萬元罰鍰。
他也指出,各地方環保局目前每半年抽驗1次加油站油槍的回收油氣功能,草案規範改為1年測1次,但必須每1支油槍都檢測,如有不合格,除了縮短檢測頻率至半年1次,也要求業者暫停使用,並視違規情況裁罰10萬到2000萬。
此外,環境部表示,為避免真空壓力調節閥功能失效,造成油氣排出,且微壓表可輔助確認調節閥運作狀況,草案也增訂加油站應裝設油槽真空壓力調節閥及微壓表,並應維持正常運作,如果發現油氣不正常排放,應限期改善,不過因考量加油站業者需時間確認真空壓力調節閥運作情形,此規定2025年7月1日施行。
張順欽指出,受規範對象約2500加油站業者,後續將召開該修正草案的研商會,預計今年年底前上路。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