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指出,翔耀子公司勁耘科技於去(112)年12月辦理監控設備買賣一案,經查翔耀對子公司的監督與管理,核有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辦理之情事。
另外,翔耀今年9月19日董事會決議採購機器設備一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翔耀延遲至9月30日發布重大訊息,揭露內容不完整,暨重訊內容有類似廣告宣傳文字描述,核已違反重訊處理程序。
綜合以上,證交所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對翔耀公司併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知翔耀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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