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自然碳匯方法學僅「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1項,環境部今天審議通過「加強森林經營碳匯專案」及「竹林經營碳匯專案」2項方法學,代表企業未來將可透過加強或改善既存森林、竹林經營方式,以增加自然碳匯,向環境部申請取得減量額度(俗稱碳權)。
農業部今年1月申請「加強森林經營碳匯專案」及「竹林經營碳匯專案」2項方法學。環境部表示,經過草案公告、公眾意見諮詢、專家小組會議討論後,28日審議會決議修正後通過,是「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實施後第1批新申請審定通過,且屬於自然碳匯的減量方法。
環境部表示,「加強森林經營」方法學適用於濕地以外,實施以林木為主的間植、刈草、林分密度管理、疏伐、修枝、收穫及其他森林經營措施的森林,且應於執行日起3年內提出註冊申請。
環境部表示,「竹林經營」方法學適用於專案活動起始前5年,其土地利用狀態已是竹林,且散生竹林竹類佔林分50%以上、叢生竹林竹類占林分20%以上,以及收穫竹稈專案邊界內的喬木,除基於森林保護之必要措施外不得伐除。
環境部補充,本次通過審查的方法學針對林、竹產品有明確分類,除不得將生命周期較短產品納入碳匯成效計算,且針對林、竹產品流向追蹤,申請單位應能提供足以證明木、竹材收穫與買賣相關合法證明資料進行舉證,並於官方認可之林、竹產品追溯系統登載。
環境部表示,目前國內碳匯方法學「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適用於「非林地的新植造林」,本次方法學適用「既有森林、竹林」,除了能供有志參與林業經營取得碳權的企業使用外,亦有助於我國自然碳匯的增加,促成我國實質達成淨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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