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廣場及綠地內禁騎自行車,但各大公園仍常有自行車闖入。台北市議員柳采葳6日表示,近5年民眾檢舉自行車在公園內騎乘共261件,公園處卻僅開罰2件,且多達有34處公園、綠地或廣場設自行車道。公園處回應,於公園內自行車道範圍允許騎乘自行車,其餘則將裁罰,也將加強告示牌設置和巡邏。

柳采葳指出,依《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內不得在未指定場所從事腳踏自行車,違者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但近5年民眾檢舉「公園內騎自行車」261件,違規熱點包含青年公園、美崙公園、大安森林公園和碧湖公園等,公園處共開出235張勸導單,但僅開罰2件。

她接獲民眾陳情,榮星花園內1天至少有40至50台自行車違規騎入,公園散步差點被電動自行車撞到,卻未見公園駐警取締,且多處出入口雖有「自行車禁入」告示但標示不清,甚至把告示牌掛在樹上,還導致幾十個牌面被颱風吹走,散落一地或毀損。

柳采葳實際到榮星花園觀察也發現,晚間光1小時就有10台自行車闖入,還有多輛YouBike高速穿梭,公園淪為行人地獄。她批評,公園處製作的「榮星花園公園整建簡報」內也放置園內停放自行車的圖片,連市府都說不清楚公園內能否騎乘自行車,更不能怪市民違規。

柳采葳說,公園明定禁止騎乘自行車,但北市花博公園、南港公園、市民廣場等34處公園、綠地或廣場卻有自行車道。如花博公園-新生園區出入口公告「自行車禁止進入」,園區內卻有自行車道,十分矛盾。

她呼籲,市府應重新檢視公園內能否騎乘自行車的相關規定,加強公園違規熱點巡查,並於各公園出入口清楚告示「自行車不能進入及停放」,製成顯眼立牌、寫出罰則,保障公園內的行人安全。

公園處圓山管理所主任楊國瑜回覆,北市目前有畫設自行車道的公園均為串聯市區各交通站點或河濱自行車道,為達成綠運具最後一哩路服務願景,分別由交通局、水利處所設置。

楊國瑜說,依《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4、11條,在公園內所規畫指定的自行車道範圍,是允許騎乘自行車,其餘未指定自行車道範圍,則可處行為人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也將加強禁止告示牌設置於明顯處,並於熱區加強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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