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士官長的劉姓男子,日前因單位舉辦學術研討會,劉負責訂購餐點,他向店家採買8000元卻浮報1萬,但校方會計室審核時被抓包,全案依法起訴後,士院審酌劉男未遂且犯後頗有悔意,金額也不大,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年,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9月國防大學舉辦某研討會,劉負責訂購餐點,他獲知店家製作費用為8000元後,竟將餐費報銷寫成1萬元,企圖詐取2000元中飽私囊,但審核時被校方發現,並依法將劉送辦。
劉男庭訊時,坦承思慮不周,為私利浮報餐費,法官審酌劉男無前科,犯後頗有悔意,全案未遂且2000元金額非鉅,依陸海空軍刑法的《軍人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處劉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1年,另需向指定單位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全案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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