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23日公布「修正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憲訴法修法將從25日起成為法律,全體國人就必須遵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表示將提暫時處分與聲請釋憲,決戰憲法法庭。

總統尚未公布《憲訴法》修正條文前,綠委及人民已提出暫時處分,憲法法庭目前尚未裁定。至於公布後成為法律後,但學者認為,法律只要通過 ,舊法已失效,程序法要從新,根據新法大法官參與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曾在釋憲案中擔任立院訴訟代理人的葉慶元日前表示,目前8位大 法官在先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表現來看,實在不能排除他們會 罔顧法律,違法決議停止《憲法訴訟法》相關條文的效力。

#憲法法庭 #裁定 #凍結 #憲訴法 #憲法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