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在2016年結婚,婚後同住小萱的娘家,但阿國工作不穩定,不僅未提供家用,還不斷向小萱及娘家人借錢,阿國還有賭博惡習,雖多方勸告卻未見成效,導致雙方關係日益惡劣,最終分居迄今已經逾3年。小萱不滿阿國所為,認為婚姻無法繼續維持,因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當初與阿國因金錢、生活觀念不同,所以彼此協議各自生活,阿國因為沒錢在外租屋,所以仍住在她的娘家,後來阿國搬離後就行蹤不明,她僅能偶爾透過通訊軟體要求阿國還錢,彼此再無其他互動往來,由於夫妻關係有名無實,婚姻發生嚴重破綻,實在是難以繼續維持。
阿國則表示,他的母親因為身體不適,所以他需要去照顧,而小萱去了大陸就一直沒回來,他有打電話告知小萱,他要去照顧母親,小萱跟岳父都知道這件事。而且小萱並沒告訴他何時回台灣,因為工作和照顧母親的需要,他才會搬離,不過他也同意離婚。
小萱的父親證稱,阿國是自己不告而別離開的,而且阿國離開之後,並沒有與小萱有互動,也沒再回來找小萱,更沒有想要復合或修補關係。而且阿國還跟他借了約30萬元,但有陸續償還並且還清。
法官考量,阿國搬離與小萱的共同住處後,雙方分居迄今已近3年,且這段期間少有互動往來,長期僅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分居期間各行其事,未有任何聯繫,也無維持婚姻及共創美滿生活之意圖及計劃,難以期待日後維持圓滿生活。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准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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