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颱風來襲,雖然今日風雨明顯比昨天小很多,但澎湖縣政府10日晚間22時即已發布海上活動禁限制令,要求民眾停止一切海域與港區相關活動。然而今(11)日中午仍有民眾違規於西嶼鄉小門漁港港區垂釣,經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竹灣安檢所人員前往取締,並依法舉發移送處理。
後續依《災害防救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函送主管機關澎湖縣政府裁處,罰鍰金額自新臺幣5萬元起,最高可達25萬元。
第七岸巡隊指出,今日12時45分執勤人員發現禁制令發布後,仍有1名民眾於小門漁港碼頭旁的漁船停泊區垂釣,立即由竹灣所所長率同2名人員前往現場勸導,經確認違反規定後,依法開立舉發單。
岸巡呼籲,颱風期間海象惡劣,風浪劇烈,為防止意外發生,民眾應遵守澎湖縣政府公告之禁制令,勿前往港區、海岸或從事任何海上活動,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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