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已婚熟女娜娜(化名)偷吃小王阿龍(化名),兩人互稱老公、老婆,平時聊天的鹹濕內容還被女方兒子發現。從對話中也可推測,雙方多次無套激戰,娜娜的老公得知消息後相當心碎,最終心死斬斷33年婚姻,並向阿龍求償5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阿龍應賠償15萬元。

根據判決,人夫與妻子娜娜已結婚33年,雙方於2025年4月離婚,他控訴在今年春節發現娜娜舉止異常,兒子更在同年3月無意間看見母親娜娜的手機裡與男子阿龍的對話,內容包含「我在家了喔,老公」、「怎麼都不會中」、「妳有在吃避孕藥嗎、還是有裝避孕器、還是結紮了」、「真的懷孕你要負責」、「要幫我生妹妹」、「我要一直內X」、「老婆我們一起睡覺」、「老公我愛妳 」等充滿曖昧、鹹濕字句。人夫發現自己被戴綠帽,憤而向小王阿龍求償新台幣50萬元。

阿龍挨告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280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視同自認」,堪信原告主張事實為真。

法官觀諸阿龍與娜娜的對話內容,發現兩人在女方婚姻存續期間,互稱老公、老婆,且阿龍還要對方「幫生妹妹」,並且要一直內X,甚至詢問對方為何都不會中(懷孕),是否有吃避孕藥、裝避孕器或結扎,堪認阿龍於2025年3月間與娜娜的交往已逾越正常朋友互動情形,侵害原告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導致原告精神痛苦。

台中地院審理,原告從事建築板模工作,月薪7、8萬元,名下有4筆不動產,而阿龍名下無不動產,2023年、2024年的收入約3萬9825元、18萬元等情,判阿龍應賠償15萬元慰撫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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