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4歲男童因母親同居男友虐待陷入植物人狀態,高雄市社會局表示,已立即會同檢警啟動重大兒虐偵辦,提供醫療、安置及心理關懷協助,並聲請保護令、對施虐者提獨立告訴,以維護兒童安全與權益。
事件發生於今年9月15日,劉姓男童與10歲哥哥在家吃餅乾掉屑,母親同居的26歲鄭姓男友要求兩兄弟半蹲受罰,劉童向鄭男比出中指挑釁後,鄭男情緒失控,抓住劉童頭部撞擊陽台牆壁,造成顱內出血及多處瘀傷,男童連續三天喊頭痛,直到第四天在家昏迷,母親才送醫,醫師檢查發現嚴重腦水腫及腦疝,昏迷指數僅剩3。
檢方指出,鄭男否認犯行,但男童哥哥證述、驗傷報告及醫療鑑定證明鄭男長期凌虐兩兄弟,其中劉童傷勢已造成終身重度損害,依「剴剴案」修法後《刑法》兒虐致重傷條款,檢方具體求刑12年,為全國首例。
社會局表示,案件涉及的幼兒園如未依規定通報,也將依兒少法第53條通報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未來將持續追蹤男童及家人後續安置與復健,確保兒少獲得完整保護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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