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近日查獲多家醫療診所漏報鉅額自費業務收入,致診所合夥人漏報綜合所得稅,業經移請管轄稽徵機關依法補稅並處罰。根據財政部查核,有名醫的自費診所年度漏報收入就高達千萬元。
賦稅署指出,醫美診所、眼科診所、牙科診所及人工生殖診所等醫療診所,提供非健保給付之醫美療程、眼科手術、齒列矯正、植牙及人工生殖療程等自費醫療服務,其收費常達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因屬病患自費負擔項目且多以現金交付,稽徵機關不易掌握該等自費收入,致診所常有隱匿並漏報業務收入情形。
經賦稅署稽核單位廣泛蒐集相關資料及審慎查證,查得多家醫療診所漏報自費業務收入情形嚴重,甚至有數家診所單一年度漏報收入金額高達上千萬元之情形,經減除相關成本及必要費用後,核定診所合夥人漏報高額之執行業務所得,並依法補稅處罰。
該署表示,為促進納稅義務人依法誠實納稅並維護租稅公平,將持續針對診所之自費醫療服務收入加強查核遏止逃漏稅,呼籲醫療診所為病患施作自費療程之收入,均應依法申報業務收入,倘經查獲短漏報情事,將依法補稅並處罰。
惟如在未被檢舉或調查前,自行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得免予處罰,該署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申報繳納,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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