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罪判刑的搜尋結果,共1,311筆
胡姓男子與魏姓友人不滿陳姓友人未居間幫他協調債務糾紛,今年7月底胡、魏2人,拿球棒及徒手毆打陳男,造成陳男頭、雙膝及背部等處挫傷,還持槍恐嚇陳男要求交出欠債的許姓男子,不然就要打死他等語。陳男心生恐懼提告,法官審理後,查無胡男持槍證據,依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高雄一對張姓情侶夜間散步休息時,與坐在隔壁長椅上的陌生女子閒聊,男方竟假藉按摩為名觸摸對方腳踝與小腿,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45日。沒想到女友為替他脫罪,於偵查與審判程序中兩度具結作偽證,被高雄高分院依偽證罪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刑期比男友更重。
高雄35歲劉姓男子趁酒醉女子誤上其車,將人載往汽車旅館性侵,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4月。劉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他於二審期間再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合計賠償19萬元,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酌情改判有期徒刑3年1月,但駁回緩刑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健身市場熱絡,蛋白飲品成為健身族群新寵,高雄一名李姓業者卻動起歪腦筋,自大陸進口「TMP美國豌豆分離式蛋白」,明知產地在大陸,卻為迎合消費者對美國品牌的信任,指示員工在分裝時貼上「原料來源:美國品牌」標籤。高雄地院認定其行為構成詐欺,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宣告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一名清潔隊女員工阿玉(化名)去年在中央公園打掃時,遭陳姓男子騎車經過搭訕,先假意攀談,隨後突以強吻、伸手撫摸等行為侵犯,甚至拉下自己褲子拉鍊強逼她口交。阿玉大聲反抗後,陳男竟掏出30元要求「不要聲張」,被拒絕後逃離現場。事後他又傳送裸露照與性暗示訊息騷擾。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另以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刑2月,全案可上訴。
小提琴音樂家陳譽民國111年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遇上男子鄭順翔逼車,遇上紅燈停車時,對方持刀揮刺10多下,陳譽手腕受傷擔心影響音樂生涯。最高法院認定鄭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影響陳的身心健康、身為小提琴音樂家之職涯發展,依傷害罪判刑1年6月,鄭須入獄。
台灣去年爆發含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風暴,波及全台食品與餐飲業。高雄地院6日一審宣判,主嫌、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大姨子吳正言判刑2年4月,其餘3名涉案主管則分判1年4個月至2年不等徒刑。可上訴。
台灣去年爆發含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風暴,波及全台食品業與餐飲業。高雄地院今(6)日一審宣判,主嫌、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其大姨子吳正言判刑2年4月、品管謝冠玉與海順廠長許駿霆各判2年、品牌主管李盛光1年4月。法院並科津棧公司罰金600萬元、佳廣公司30萬元、廣元公司120萬元。
高雄兩名警員喬裝進入轄區護膚店查緝色情半套服務,一名員警為蒐證差點「犧牲色相」變成嫖客,被女按摩師抓住下體還被笑「為什麼硬了不給我用?」讓他急忙付錢落跑,半小時後再率隊破門逮人。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店家確實提供猥褻性服務,武姓負責人依《刑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名嘴朱學恒2022年8月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包廂強吻、摟抱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判決11月定讞。朱學恒今年1月24日發監台北監獄,因其表現良好,可縮短刑期,預計最快12月1日可望出監。
42歲王姓女子去(2024)年11月8日晚間,在台北捷運板南線車廂中持美工刀劃傷16歲鄭姓高中生臉、耳及頸部,同車4名乘客見狀英勇奪刀,列車停靠後警方上車將人逮捕,傷者送醫無大礙。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王女當日疑因思覺失調症有幻聽、幻覺情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4年6月,服刑完畢後須施以監護2年。
高雄市無極慈聖宮的主持人蔡淑珍,民國111年因為了催討顧姓信徒積欠辦法事的「蓮花金」20萬元,竟持木棒、鐵鎚痛毆顧男,還逼顧男簽下本票、交出銀行提款卡及密碼,指示信徒盜領顧男3386元,再將傷痕累累的顧男丟包公園致死。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蔡女徒刑9年6月定讞。
曾任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生活輔導員的沈姓男子,為逞一己私慾,長期對院內多名男性兒少下手,拍攝裸露性影像。台東地方法院認定沈男對9人犯下19罪刑成立,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刑,其中18罪不得易科罰金,總計47年8個月,合併執行8年;另有1罪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2019年台中「借竅驅魔」打死女信徒命案,主嫌林欣月自稱「聖師」,涉嫌教唆幹部「三才」毆打信徒致死。檢方2020年1月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林等10人。歷經5年審理,台中地院說明,死亡證明證據不足等,依重傷害等罪判林欣月5年7月,全案可上訴。
2019年台中爆發「借竅驅魔」打死女信徒命案,主嫌林欣月自稱「聖師」,創立「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涉嫌教唆幹部「三才」毆打信徒致死。檢方2020年1月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林等10人。歷經5年審理,台中地院說明,死亡證明證據不足等,依重傷害等罪判林欣月5年7月,其餘9名幹部判6月至5年10月不等,全案可上訴。
台南市某通訊行的鄭姓老闆,3年前在竟在通訊行1樓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員工如廁過程。今年初鄭男手機被發現偷拍影像,女員工報警查辦,他原本否認偷拍,因該廁所有上鎖,只有鄭及女員工使用,鄭男見無法否認才認罪,被台南地院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綽號「深海閻王」的柔道教練王毓霖,過去曾與自稱北市前里長朱雪璋比武,遭對方砍斷腳筋,傷癒後成為國小柔道教練,但他在2021年強吻女童遭判刑1年半定讞後,2023年又因與少女性交被起訴,一審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刑9月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考量他已與被害人及家屬和解,改判6月徒刑。可上訴。
劉姓男子原為某直銷公司財務長,離職後他先向友人借用上線經營者會員身分,用其他人頭申請會員,下訂約8456多萬元的商品,再透過冒用內部員工帳號密碼登入後台,將未付款改成已付款,成功出貨後,又領取到約554萬元的直銷獎金。高雄地院審理時,劉坦承犯行,被法官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刑2年8月,另涉偽造文書部分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南一名消防局呂姓隊員,去年與女性友人聚餐後共乘計程車,竟在車上趁隙伸手入衣揉胸,不顧對方抗拒硬逞獸慾。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呂男雖賠償50萬元達成調解,仍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獲緩刑2年,但須接受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郭姓男子2023年1間,在台北巿街頭佯裝成人平台街訪特派員,鎖定2名成年女子,誆稱接受「18禁挑戰」可獲高額獎金,將兩女分別誘至車上及旅館,騙取猥褻及性交行為。郭男事後更持錄影畫面恐嚇取財。士林地院審結,認定郭男犯行明確,依4項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