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道歉書的搜尋結果,共12筆
50年前:那些年,早熟的憂傷靈魂
監委紀惠容、高涌誠針對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施教文遭申訴性騷擾案,案經監察院調查並提案彈劾通過,移送懲戒法院。監察院表示,續查彰化地檢署處理此案時卻遺失行政調查卷證,導致未能留存足夠資料,使後續調查受限,函請彰化地檢署及法務部檢討改進。
南投縣陳姓男子不滿朋友勾搭女友,要遮羞費300萬元,對方付150萬元,無力再支付,陳男5度前往其工廠、住家外地面噴字「姦夫」、「搞朋友女人該死」、「抓閹」,事後致電恫嚇「玩人家的女人,不是被殺死,不然鳥被人家閹掉啦」,他被依恐嚇取財罪判1年4月,150萬元沒收。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發生霸凌致輕生案,但勞動部19日調查報告卻稱分署長謝宜容沒直接霸凌,隨後謝的律師也引用該報告撇責。然而,勞動部調查報告訪談員黃齡玉21日表示,謝宜容對吳員可能是間接影響,整個報告的後段更提到,謝宜容確有職場霸凌,而且情節重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有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也發表道歉聲明。然而國民黨立委廖偉翔痛批,聲明非但未能挽回受害者的尊嚴,反而切割責任,內容全避重就輕,他也質疑,謝讓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後台究竟多硬?
北市士林區文林路上一間健身房葉姓負責人以及店內共7名教練,利用開班授課的機會,私下經營黃金、原油、虛擬貨幣等投資,並以「穩賺不賠」作為噱頭,要求學員繳8萬8000元學費,今年4月,因網路負面評價,將一名榮姓女模押往健身房內逼拍道歉影片,引發網友熱議。士林地檢署19日偵結,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組織犯罪等罪,起訴葉等7人,並聲請沒收3000多萬不法所得。
新北一名徐姓男子因參加餐敘活動,對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性騷擾,遭檢方提起公訴,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認定其對一名成年女子進行性騷擾,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以每日新台幣3000元折算。可上訴。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佳豐鋁業工廠鍋爐疑似氣爆,造成2死6人輕重傷,負責人莊黃月美手寫聲明表示,事發突然,向員工、家屬及社會大眾致12萬分歉意,後續會配合調查,負起相關責任絕不逃避!
桃園一名湯姓男大生,因女同學(小萱)需定期到醫院回診,他便經常陪同前往,後來以宿舍較遠,或隔天一同參與活動等罹有,邀小萱到他住處過夜,明知小萱服用藥物後會昏睡,他竟趁機予以性交得逞,前後共發生4次。後來小萱因醒來發覺下體疼痛,追問之下,湯男才吐露實情,小萱憤而報警提告。
補教名師徐薇獨子江大成日前被爆與「樂天女孩」熊霓熱戀中,2人還開心看電影約會,可見戀情逐漸升溫。不料,此緋聞居然引起胡瓜不滿,認為2人既然交往,為何還讓他背黑鍋。江大成今(31)日參與《百變智多星》錄影,他受訪坦白表示跟熊霓「正在了解中」,至於「了解」多久了?他笑言:「幾月被拍到,就差不多那時候。」言下之意就是去年10月開始有好感。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1名劉姓派出所員警,與金姓女護理師在臉書認識,但因為遠距戀情只交往7個月,金女就提分手,劉男想挽回傳訊給金女均無回應,事後多次到金女工作地點送禮物、補品等行為而騷擾金女,被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7條第2款核予記過1次處分。可上訴。
一名17歲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郭姓男子,2人發生性行為後,郭男意外發現她有男友,竟威脅少女加以性侵,還偷拍裸照逼她「至少3天1次」,最高法院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將郭男判囚3年8月,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6月,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