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年1月正式推行長照給付和支付制度,周一發函各地方政府,明定居服員的薪資「樓地板」,由地方政府輔導轄內機構;此舉涉及合約更動,衛福部將給予3~6個月緩衝期,若輔導順利,今年8月可全面實施,違反規定者,政府將不再續約。
衛福部昨日公告,領月薪的居服員,月薪至少32K,領時薪者則不得低於200元,前往個案家的交通時間也算工時,每小時至少140元。衛福部長照司籌備辦公室專委周道君說,調查發現,目前約3成居服員是月薪或拆帳,月薪平均約31K,另7成領時薪;民團指出,目前居服員時薪約170元。
周道君說,過去的長照支付制度是採時薪制,且「不同工卻同酬」,使得大家多只想服務輕症個案,現行的新版長照支付制度,改為「不同工、不同酬」,服務較重症的個案、或假日出勤,機構能獲得較高的補助。
周道君補充,機構若不願分享獲利,給較辛苦的照服員多一點薪水,就會降低照服員照顧重症者、假日出勤的意願,進而讓機構獲得的補助降低,達到制衡「慣老闆」的作用;他強調,月薪3.2萬元和時薪200元,都只是「樓地板」,若願意服務重症個案或假日出勤,薪水還會更高。
但台灣居服策略聯盟名譽理事長涂心寧批評,此政策急就章,一來,可能讓不認真的居服員,同樣領32K,二來,政府若真的重視長照人才,為何不將樓地板薪資調的更高?她指出,過去調查發現,除了薪資,成就感和自信也是居服員重視的環節,呼籲政府應就此提出具體措施,才能在吸引新血之餘,減少原有的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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