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表示,公平會角色混淆,將自身「管制」的責任,錯認為「產業發展」而與美商高通和解。並使高通在原處分原因的權利金模式、元件層級授權上等皆無調整,就堂而皇之的讓其進入台灣市場。這份幫蔡總統準備的出訪伴手禮,犧牲的是台灣產業的利益。
吳志揚懷疑,公平會披露的高通五年產業投資方案,不光是讓外界一頭霧水,「裁罰後再轉彎」更讓自己陷入失信泥淖。角色錯亂的立場與業務權限,何能與美商高通敲定影響台灣甚深的產業方案?
吳志揚再批,當公平會藉著發表聲明,來替高通開出的「創造台灣GDP」、「提升台灣新興競爭力」、「為台灣及產業帶來正面影響」等支票背書,堂堂公平交易委員會,已成對方廠商的公共關係部門!
吳志揚再指公平會已深陷圖利嫌疑。吳志揚委員轉述高通執行副總裁Alex Rogers的談話,表示對方還高調炫耀「很高興能和公平會達成了互利互惠的方案,共同將訴訟拋到身後」(原文:“We are pleased to have reached a mutually beneficial resolution with the TFTC that puts the litigation behind us,”said Alex Rogers,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and president, Qualcomm Technology Licensing.-Press Release AUG 9, 2018),這也一併使公平會有了圖利廠商之嫌。
吳志揚發問,到底公平會給了甚麼互利互惠(mutually beneficial)的方案,讓特定廠商高通如此欣喜? 呼籲連同經濟部、科技部等有關單位在內,必須給外界一個交代,且監察院與檢調更應積極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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