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里長候選人的搜尋結果,共22筆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被控替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士林地檢署依《選罷法》起訴蕭景田、曾繁川共27人,士林地院歷經2年審理,認定蕭景田27人罪證不足,今判蕭景田27人均無罪。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被控替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士林地院依《選罷法》判蕭景田、曾繁川共27人無罪。
台積電爆發「內鬼」員工涉竊2奈米製程機密,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依《國安法》聲押3人,承辦本案的智財分署檢察官劉怡君,過去在新竹地檢署任職時,就曾偵辦起訴過台積電前員工竊取28奈米機密案,這次她再偵辦台積電竊密案,只能說「案子會找人」。
新北市雙溪區三貂里2022年的里長選舉期間,因為選情激烈,兩名里長候選人都透過遷徙幽靈人口的方式勝選,經基隆地檢署查獲展開調查,並將兩名候選人及2名協助遷徙幽靈人口的協助者提起公訴。基隆地方法院16日宣判,涉案的4人分遭判處有期徒刑2月到4月不等,並褫奪公權1至2年。
新北市樹林區樹南里老里長邱垂章服務地方里民多年,日前驚傳他因病重逝世的消息,享壽77歲。地方震驚不捨,新北市長侯友宜感念老里長為地方付出不遺餘力,也到場上香弔唁。
台南市北區雙安里長鄭智化2022年底里長選舉期間散發一張選舉文宣,被對手提告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檢方偵結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依犯傳播不實罪判刑5月、褫奪公權1年;鄭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25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民進黨政府為選舉修訂《反滲透法》,在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發揮效用,警調偵騎四出,鎖定村里長或民間社團幹部赴陸旅遊,形塑「阿共仔介選」氛圍,大舉偵辦,被譏為「大砲打小鳥」,造成寒蟬效應,但近日地檢署、法院陸續做出不起訴、無罪判決,不但「打臉」檢警調作為,重創司法公信力。
前桃園市議員吳宗憲涉嫌發放走路工、綁樁里長等遭起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將吳宗憲依共同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之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2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提供240小時之義務勞務。
新北市某里於2022年9合1大選時,何姓和連姓里長候選人為了選贏對手,竟與家屬共謀,透過友人將配偶和親友遷戶籍到該里取得投票權,以便增加自己選票。檢警接獲情資後,發現確實有異常,選前傳喚遷戶籍的民眾以釐清案情。基隆地檢署調查近日偵結,檢方認定何姓候選人及其兒子,還有對手連姓候選人及其妻子共4人涉犯刑法妨害投票罪均起訴,此外,被遷戶口的人頭或因為不知情或沒有實際投票,均緩起訴及不起訴處分。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為求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當選,2022年11月22日利用拜訪時行賄25名國民黨籍里長,士林地院9日傳喚蕭景田、曾繁川以及當選、落選里長,蕭等27人坦承有6000到1萬元的「競選經費」,否認是幫林杏兒賄選,辯護人更稱,台北市早已沒有現金買票,1萬元買1張票與常情不符。
李姓男子前年參選高雄市前鎮區盛興里里長,在路上拜票時,被路過的77歲林姓老婦人破口大罵「「選懶X、沒路用、袂X幹」等語,李男落選後提告公然侮辱罪,法官審理後認定林婦學歷只有國小肄業,林婦出門倒垃圾被拜票隊伍擋路而不滿,且她支持另一候選人,認定混雜粗鄙髒話的習慣性發語詞,不構成犯罪,判她無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越演越烈。針對2026年是否有規畫在什麼地方出戰?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表示,她對2026目前沒有想法,在台中這個部分,也許幫忙民眾黨地方的議員、里長候選人進行培訓。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黃敬平日前爆料,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後悔2024總統大選「藍白合」破局。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卻表示,柯文哲當時作為總統候選人,不應該去幻想「藍白合」或這些觀念都不要有,應該隔絕。黃敬平認為,柯文哲跟陳佩琪充分過度自信,甚至認為自己現在為止都還是最強的,再選一次,一定會贏過賴清德,侯友宜會是第三。他們哪來的自信?
前桃園市議員吳宗憲涉嫌發放走路工、綁樁里長等,遭桃園地檢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吳宗憲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並服240小時義務勞務,未扣案賄選金3萬2000元沒收,可上訴。
2022年苗栗縣苑裡鎮西勢里長選舉,由吳政龍當選。吳控告對手羅美玲選後在網路指他惡意錄影舉發、破壞選舉看板及賄選,大罵「惡劣」、「賤」、「無恥」、「畜生」等語涉誹謗等罪。一審判羅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二審以吳涉賄被判「當選無效」確定,認定羅與事實有關的意見是可受公評之事,改判無罪,全案確定。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嫌幫同黨議員林杏兒賄選,被控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士林地院29日開庭,蕭景田當庭喊冤,並稱自己從事公職40多年,最痛恨賄選,絕對不會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而逃亡「生在台灣、死在台灣」,懇請法官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台中市南區新榮里長蔡明昌,在2022年選前,遊說未實際居住該里的楊姓女子,將戶籍遷入選區,檢方偵結提當選無效之訴,台中地院審理,楊女在該社區擔任多年總幹事,遷戶籍行為不構成「虛偽遷徙戶籍」,駁回檢方之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檢視LINE對話,蔡男除向楊女具體表示要「遷戶籍」、「幫忙幾票」外,甚至以「擔心候選人戶人口太多,被人質疑」,認蔡男妨害投票意圖甚明,今天(24日)判當選無效,不得上訴。
高雄市岡山區大莊里佘姓里長因妻子幫遷幽靈人口投票,事後遭人檢舉,檢方提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認定罪證不足、判佘勝訴、當選有效,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佘男太太不可能明知違法助選會害到佘男、還刻意私下為之,認定佘男和太太是共謀,改判佘男當選無效定讞。
士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嫌幫助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案,去年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投票行賄罪起訴蕭、曾繁川共11人,檢方第二波偵結,以收受賄賂罪嫌,再起訴13名國民黨籍里長,另有3名候選人落選,16人遭起訴。
士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幫助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案,去年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投票行賄罪起訴蕭、曾繁川共11人,檢方第二波偵結,以收受賄絡罪嫌,再起訴13名國民黨籍里長,另有3人落選,共16人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