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保险史上最难乔的保险法条,经歷4次修法,最高死亡理赔上限为61.5万元终于定案,因此,近1个多月以来,父母陆续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的「重要权益通知书」,内容提及被保险人(子女)未满15足岁,累计丧葬费用保额未达《保险法》第107条规范最高61.5万元,保险公司业务员建议,可利用这个机会检视儿童保单,并补足61.5万元的保额缺口。

寿险业者分析,《保险法》第107条过去歷经多次重大调整,在1997年前儿童并无死亡保障,而1997-2001年间开放儿童投保且没有理赔上限,因传出多起杀害自己子女诈领保险金事件后,又修正保险法、设有投保上限。

直到2010至2020年间,保险法改为未满15足岁身故仅退还保费,但期间我国发生多起重大事故,如復航坠机、维冠大楼倒塌、普悠玛、虎豹潭事故,孩童在事故中仅能退还保费,等同于未满15足岁的孩童没有身故保险金的保障,引发不少争议,因此,去年又修正为孩童投保有总额61.5万元,且名为「丧葬费用保障」,这也是为什么父母近来收到保险公司「重要权益通知书」的原因。

当父母收到这份通知书时,寿险业务员建议有几个选择,第一,选择投保、加保或附加含丧葬费的保险商品,61.5万元的保额年保费约补600多元,第二,维持保单现状,在重要权益通知书上选择不投保、签名后回传,第三,子女已接近15足岁,等15足岁后再行规画终身寿险。

寿险公司提醒,该法规调整并不溯及过往保单,建议父母应回头检视过去为子女投保的保单是否合适,并谘询专业的业务员或理财专家,以妥善安排保险规画。

#保单 #保险法 #建议 #通知书 #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