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银行须在四年内处分不动产担保品者,不受五年内不准转售限制。
行政院在2020年12月3日推出「健全房地产市场方案」,稳定房地产推出短、中长期对策,其中,建立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度被外界视为是最后的杀手锏,对于抑制高房价具最大杀伤力,行政院也决定在这次「平均地权条例」修法时落实。
对于此时决定祭出管制私法人购屋,官员表示,私法人投资炒作房市目前并无规范,但私法人投资房产炒作房价较个人为甚、影响更大,形成不公平现象,有必要遏止,「该是出手的时候了」。
未来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改採许可制,并限制取得后五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官员解释,限制五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是防杜法人取得房产后,短期内就转售炒作。并强调,在推动修法的同时,内政部持续讨论相关配套及排除条款,「避免错杀无辜」。
有关排除条款,现行银行法第76条规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或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必须在四年内处分完成,与五年内不得移转有所抵触,官员说,已经将银行法须在四年内处分不动产担保品情况排除在外。
内政部正研议管制私法人购屋子法规,内容包含规范许可制适用范围、程序、许可条件、用途等。管制私法人购屋,未来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採许可制,必须向内政部申请核准。私法人购买住宅必须符合作为长期出租经营、员工宿舍、危老都更重建或其他必要用途等四大用途,才会核准,至于其他必要用途,官员说,必须审核合理性、必要性。
所谓私法人包含:一般公司、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公益法人等,仅排除中央、地方政府、行政法人、农田水利会等公法人。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