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本周四宣布,将引发武汉肺炎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定义为全球紧急事件。为何疫情已经蔓延了将近一个月,世卫开了无数次专家会议,再三讨论之后才如此谨慎地宣布呢?
全球紧急事件的官方名称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是一项极为正式的官方声明,代表:「透过疾病的国际传播,将会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可能需要採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重大事件。」
实务上来说,要达到国际紧急事件,必须达到几个指标,诸如「情况严重、非常突然、不寻常事件,或意外状况」,或者「公共卫生的影响超越国家的边界」,或是「可能需要立即採取国际行动」等。
若是单一国家,或是单一地区少数国家中,发生的流行传染疾病,即便疫情严重也未必会宣布国际紧急事件。因为一旦发出这项声明,就代表了世界各国都必须採取必要措施,组成联合防疫阵线,警戒程度随之达到最高。宣布为紧急事件后,WHO会每三个月覆核一次。
WHO先前只有发布过五次国际紧急事件,按照时间顺序是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2014年脊髓灰质炎疫情、2014年西非伊波拉疫情、2015-2016年寨卡病毒疫情、2018-2019年刚果伊波拉疫情。
2002-2003年的SARS当然会是国际紧急事件,但当时负责研究紧急事件的「紧急委员会」尚未成立,也就是在SARS疫情过后,WHO才因应未来可能发生的国际传染病,而成立了这个委员会,由16位国际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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