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首台语老歌「男人的復仇」,但是往往女人的復仇手法来的更强烈、更让人难以招架。北部地区一名住在科技重镇的人妻,在手机通讯与闺密姊妹聊到认识一位「小鲜肉」共度春宵,激战过程详细露骨,后来这些「私密」讯息被人妻的丈夫看见,绿光罩顶气扑扑,提告老婆与「小王」通奸。
从人夫提告的妻子与闺密对话纪录,人妻向闺密暧昧吐露,交往一名小5岁的「小王」,数次前往南方住处滚床,还详细描述在撕裂床单的过程,小王让她登顶飞天的感觉,暧昧的对话还包括「当然~作到我清醒」、「他一直叫爽」、「他說他比较喜欢我有喝酒作,很open」、「他就喜欢被口交嘛」等,让人夫看了怒火中烧。
不过检警调查时,被告人妻却大爆料,指称被说是「小王」的男子是他同事,因为她老公先在外有「小三」很长一段时间,他因为吞不下这口气,所以「故意」跟闺密讲这些内容,让老公看到,实际上并没有与「小王」有婚外情。
检方侦讯后,也认为被告与闺密LINE对话内容,并没有诉及实际有何通奸内容,仅是被告与闺密的对话纪录,所知充其量系「传闻」,难以作为认定通奸证据,全案不起诉。
★ 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