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李姓男子与大陆籍谢姓女子,2010年在大陆吉林省登记结婚,婚后3年返台居住,但两人感情每况愈下,李男2015年遂告诉谢女,已找亲友为她介绍对象,要她另找别的男人嫁了,不久就抛下谢女独自到日本,3年后返台见妻子另有新欢,还生了1女,气的提告求偿60 万元,但法官勘验李男与谢女的对话纪录与相关证据后,认定李男无意履行婚姻义务在先,导致谢女和许男发生通奸行为,仅判赔5万元。

据了解,李男与谢女搬回台湾租屋定居后,感情降到冰点,李男1年后告诉谢女别留恋他,且已交代亲友帮忙介绍男人,希望谢女可以找到另一个适合对象结婚,也同意与别的男人交往发生关系。

2015年7月,李男没告诉谢女,就把租来房子退租,接着带着她到工作的工厂宿舍居住,然后就独自远赴日本,赴日后虽然多次透过通讯软体与谢女联繫,但说的都是想离婚「妳如无留台意愿,应去办离婚手续」、「快去找对象,你嫁不出去,我压力最大,如嫁不掉,请回吉林找看看」。

谢女后来选择独留台湾,还与许男交往,2人进而在2016年5月生下1女,李男2018年得知消息,竟然愤而对两人提告通奸、侵害配偶权。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后认定,李男早有离婚之意,客观上那些话语并非一时情绪,所以不採信李男说法,且李男无意履行与谢女同居义务,又催促谢女另寻对象结婚,据此,认为谢女与许男应赔偿5万元较为适当。台中地院已在2019年1月底判准李男与谢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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